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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12月06日报道——
“谈好价格签订购车协议,定金也交完了,提车时却被临时要求加价”,南京一车主向媒体这样反映,按照购车正常流程,交了定金签好协议就应该按合同办事交付车辆了,为何提车时又要加价??这是什么操作?
据荔枝新闻报道,今年10月初,南京陈先生在景枫购物广场小鹏汽车展厅看中了小鹏一款P7新能源汽车,随后缴了5000元定金,10月23日与销售人员谈好价格达成购买协议,双方均签订了购车协议。
11月12号,陈先生前往4S店提车,4S店突然通知陈先生要加价七千才能交付,陈先生表示:小鹏拒绝按照购车协议履行,要求要增加11200元的费用才能提车,对此,陈先生无法理解4S店加价才能提车的做法,因为此前双方已经约定好价格也签订了合同。
从陈先生提供的购车协议上显示,买方为陈先生公司南京萤云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方为南京小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鹏P7新能源汽车总价为279650元,买卖双方均加盖了公章。
按照正常流程签订了合同可以直接提车,为何到了车主提车时4S店突然变卦要加价?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主管倪先生“敷衍”回应:自己不是学法律的没有办法回答“双方约定价格签订合同却不履行合同”这一问题,自己只负责车辆交付,加价问题要找销售人员来解释,而按照倪先生给出的说法,4S店突然变卦要加价是因为新能源车涉及国家补贴,可能销售人员算错了价格。
之后陈先生多次拨打此前的销售人员电话,可对方始终没有接电话,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好来到景枫购物广场小鹏汽车展厅,但依然没有见到该销售人员。
随后一位自称是该门店销售主管的人接待了陈先生,销售主管回应称:政府对30万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有一定补贴,如果车合同价超过了30万就不会享受补贴,所以才写低了合同上的价格,交付时再补齐费用,这是统一操作。此外,销售主管称关于合同价以及提车实际价格的问题,销售人员在签约时应当有所解释,店内所有的车辆都是按照同样的“操作”签订买卖合同,不过陈先生表示买车时对此并不知情,买车时没有人提及要在合同的基础上额外加价。
由于4S店交付主管和销售主管都没能解决陈先生的困扰,陈先生又联系了小鹏汽车400客服,但从11月12号开始联系了十几次客服,20多天过去了也没有人联系主动与陈先生沟通。
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这种行为算不算骗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4S店销售在合同约定价格的情况不能额外再次收费,4S店要求陈先生临时加价显然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针对买卖双方签署合同4S店不履行一事,江苏天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倪韶风表示,一旦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而加价行为是对合同条款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要按约定车款履行交付义务。目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陈先生已将情况反映至监管部门,事情还在进一步沟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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