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02月13日报道——
日产汽车于2月13日正式公布2019财年4月-12月的财务业绩。财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75073亿 日元,同比下滑12.5%;经营利润为543亿日元,同比降幅82.7%;净利润393亿日元,同比下降87.6%。其中第三财季(10-12月)净亏损260.9亿日元,上年同期则盈利704亿日元。日产汽车上一季度业绩“令人失望”,这将是日产自2009年3月以来首次季度亏损。

至于业绩亏损的原因也很明确,主要还是因为日产汽车在全球各大市场销量的下滑以及前日产董事长戈恩由于不当行为被解职后对日产造成的混乱。
根据官方公布的销量数据显示,雷诺-日产-三菱联盟2019年全球销量为1016万辆,较去年下滑了5.6%。其中日产汽车全球销量为5176189辆,同比下滑8.4%,虽然下滑幅度不大,但是也超过了联盟的下滑幅度。
从销量的分布来看,2019年日产汽车在中国市场、美国市场、欧洲市场以及日本市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下滑幅度分别为1.1%、9.9%、17.2%、7.8%。
中国市场和美国市场是日产汽车的两大汽车市场,两个市场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趋势。其中,美国市场作为日产汽车的第二大市场也出现9.9%的下滑,对于日产汽车来说并不是一个表现。

中国市场作为日产汽车的第一大市场,2019年销量为154万辆,虽然1.1%的下滑幅度并不大,但是销量情况较其它日系品牌很一般。日产汽车在华主要依靠轩逸、逍客、天籁以及奇骏等车型的良好表现,但是并不是因为品牌溢价,而是依靠终端的巨幅优惠,如果没有终端的优惠,日产汽车也很难有突破的空间。另外日产汽车旗下豪华品牌英菲尼迪也逐渐被市场边缘化,2019年全年总销量仅为35035辆。

日产汽车业绩亏损的另一重要原因是由于前日产董事长戈恩被指控存在不当行为后导致公司内部混乱。
2018年11月,戈恩因被指控存在金融犯罪被捕,并在日本接受审判。在戈恩被捕不久后,日产汽车发布了一份声明,指控戈恩一系列不正当行为。
2019年3月,戈恩缴纳了10亿日元保证金后得到保释,4月4日再次被捕入狱,4月25日缴纳5亿日元保证金后再次获得保释,戈恩受到严密的监控,直至今年4月在日本接受审问。
然而到了2019年年底,戈恩却上演了一部戏剧性的“电影”。戈恩在日方严密的监控下逃离日本并前往黎巴嫩。1月8日,戈恩在黎巴嫩召开记者会,指控其被捕是日产勾结日本官方所为。

戈恩一系列的 “操作”导致日产内部的混乱,使日产汽车陷入了动荡之中。2月12日,日产汽车向戈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100亿日元,日产希望通过向戈恩索赔来支付集团因戈恩案可能面临的高额赔偿。此外,日产汽车或起诉戈恩诽谤,其在黎巴嫩记者会上的不实言论。
为挽回劣势,日产汽车提出4800亿日元的节约成本计划。据知情人士称,日产计划在去年7月宣布的裁员 1.25万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裁减至少4300个职位,并关闭两座生产厂,此举是该公司在2023年前增加至少4800亿日元利润的计划的一部分。该公司预计在2023年前,削减10%产能,用以控制成本。

通过削减产能和裁员的方式,使中国市场的销量得以正比增长。然而在疫情之下,中国的零部件产商停产也导致日产九州工厂停产,继而影响日产汽车2020年的业绩的负面影响。
最新销量显示,日产中国2020年1月销量为118143辆,同比下滑11.8%。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汽车行业关注》,第一时间汽车行业内幕消息,一起说说汽车圈子那些事。欢迎爆料!微信号autoWechat
阅读量:0
*以上文章留言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与立场,如果你有更多的见解,欢迎投稿分享

12月22日晚间,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吉利汽车”)在港交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完成极氪私有化。吉利汽车在公告中表示,合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私有化及合并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有关交易已

日前,一汽大众捷达汽车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聂强,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股东信息显示,捷达科技公司由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12月21日,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袁小林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由胡彦杭(HU YANHANG)接任。此外,12月22日,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多

12月22日,星途汽车举办“星途品牌之夜”宣布进入3.0时代,品牌同步发布全新的品牌定位,定位“全球性能豪华品牌创新者”,并发布ES、ET两大产品系列及ES8、ES7 GT、ET8、ET9四款新车。与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12月22日,观致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观致汽车”)新增一则破产审查案件,申请人为深圳欣本供应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观致汽车有限公司,经办法院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