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04月08日报道——
4月7日,吉利博越COOL正式开启预售,新车推出3款车型,预售价区间为10.9-12.9万元起。据官网显示,目前博越家族车型包括2022款博越、博越L、博越X,未来新车上市后,将丰富博越家族的产品序列,并进一步增加品牌销量表现以及消费者选择空间。

外观方面,博越COOL采用与博越L相似的设计语言,沿袭了吉利“Starburst Vision”设计美学,整车多处使用硬朗的棱线设计,尤其是前脸设计,大尺寸黑色“盾型”格栅内部采用棱角扩散式造型,内部辅以辐射状元素进行点缀,搭配三段式进气口以及引擎盖上隆起的多条筋线,在提升辨识度的同时,还营造出不错的肌肉感。车头中央为吉利最新徽标,搭配两侧折线型LED灯组造型,点亮时可在车头形成横向贯穿式阵列效果。


车身侧面,博越COOL前后贯穿的笔直腰线,配合下压式的溜背车顶,让整车更显年轻运动。尺寸方面,该车长宽高分别为4510/1865/1650mm,轴距为2701mm,与吉利博越尺寸基本相当。车尾部分,尾部采用超长的数字霓虹LED贯穿尾灯,配备尾部大尺寸扰流板拥有着超高科技感和独特辨识度。车身配色方面,博越COOL将提供氢绿、氧白、钛灰、氮蓝四款外观车漆,内饰则有黑灰、米白两种配色搭配。


进入车内,博越COOL与此前上市的博越L采用相似的布局风格,配备向主驾驶侧倾斜的纵置13.2英寸中控显示屏,平底式多功能方向盘后方带有10.25英寸液晶仪表,车辆还配备电子换挡杆、无线充电面板、氛围灯等配置,整个中控台采用分层式布局,最上层结合主驾位置设计有向两侧延展的造型,空调出风口隐藏在中间层,保持了简约的风格。

博越COOL主打数字化座舱,13.2英寸中控屏内置吉利银河OS Air车机系统,支持语音交互、在线导航、在线音乐、4G网络+车载Wi-Fi、蓝牙连接、手机App智能远程控制、倒车影像/全景影像等,同时搭载高通骁龙8155芯片,相信在操作流畅度上和响应速度上会有所体现。

动力方面,博越COOL搭载全新一代吉利劲擎1.5TD四缸直喷发动机,最大功率133千瓦,最大扭矩290牛·米,传动系统匹配7挡湿式双离合变速器,官方0-100公里/小时时间为7.9秒。
资料显示,博越是吉利汽车旗下紧凑型SUV,于2016年3月26日正式上市,搭载1.8T和2.0T发动机,售价9.88-15.78万元。2019年 9月5日,博越Pro正式上市,作为博越的改款车型,新车搭载1.5T和1.8T发动机,售价9.88-15.68万元。2021年10月10日,博越X正式上市,新车整体造型更加年轻运动个性,售价区间为11.28-14.28万元。2022年10月26日,基于CMA架构打造的博越L上市,售价区间为12.57-17.07万元,搭载2.0T涡轮增压发动机以及1.5T四缸发动机,全系匹配的是7速双离合变速箱。数据显示,2022年博越销量75396辆,在吉利产品中排名第五,前四车型分别为帝豪、星越L、星瑞、缤越,销量分别为136773辆、127243辆、110747辆、98695辆。

从产品层面来看,无论是外观、内饰、配置还是动力,博越COOL更像是博越L的青春版。作为参考,2022款博越售价10.28-11.28万元,博越L售价12.57-17.07万元,而博越COOL则介于两款车型之间,你们认为这个价格值不值得买呢?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汽车行业关注》,第一时间汽车行业内幕消息,一起说说汽车圈子那些事。欢迎爆料!微信号autoWechat
阅读量:0
*以上文章留言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与立场,如果你有更多的见解,欢迎投稿分享

12月22日晚间,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吉利汽车”)在港交所发布公告,正式宣布完成极氪私有化。吉利汽车在公告中表示,合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包括私有化及合并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有关交易已

日前,一汽大众捷达汽车科技(四川)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聂强,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动机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股东信息显示,捷达科技公司由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12月21日,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袁小林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由胡彦杭(HU YANHANG)接任。此外,12月22日,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多

12月22日,星途汽车举办“星途品牌之夜”宣布进入3.0时代,品牌同步发布全新的品牌定位,定位“全球性能豪华品牌创新者”,并发布ES、ET两大产品系列及ES8、ES7 GT、ET8、ET9四款新车。与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显示,12月22日,观致汽车有限公司(下称“观致汽车”)新增一则破产审查案件,申请人为深圳欣本供应链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为观致汽车有限公司,经办法院为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