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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12月29日报道——
日前,丰田因雷克萨斯实施价格垄断,被监管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8761.31万元的罚款。对此,丰田中国回应称,“接受总局的处罚,认真整改。”

此次处罚原因是由于丰田旗下的雷克萨斯品牌,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以及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意味着丰田官方在操控价格,因此违反了《反垄断法》。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监管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人民币8761.30万元。
具体情况有二,一是丰田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二是丰田实施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
汽车作为一件商品,无论是优惠也好,加价也罢,都是由市场来决定的。好的产品,即便是加价,也会有人买。反之,即便是优惠的再多,消费者也不一定认可。
所以,不管在国内乃至全球,丰田旗下车型都属于畅销车型,销量自然很好。例如雷克萨斯数据显示,今年在华前11月累计销量为18.02万辆,同比增长21%,对于国内整体下滑的趋势来说,这个表现应该说是比较耀眼。
销量好意味着丰田和雷克萨斯可以不用依靠终端价格来竞争,依然能获得很好的利润。一直以来,丰田旗下的车型在终端价格上可以说一直比较稳定,在优惠上也是给出的较少,但面对恶劣的车市竞争下,经销商可以为了盈利,采取自行调价至能够承受的利润点来进行销售。但丰田为了追求利润,实施了价格控制,限制了各家仅销售在终端售价上的实施。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赋予了汽车经销商自主决定车价、售后服务价格、跨区销售等权利,汽车生产企业无权干涉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因此丰田违反了《反垄断法》。

虽然说限制价格有着两面性,对丰田来说可以保证自身的高利润,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不让市场价格出现太大的变化,产生消费者的心理不满。但在监管机构认为,丰田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涉及的主要品牌为丰田旗下的雷克萨斯。这是一个出了名将终端加价当成“潜规则”的品牌,采用饥饿营销的方法售车,不仅能让丰田盈利,还能让经销商盈利。
在国内车市下,其他豪华品牌都是采用降价来换取销量,但雷克萨斯则可以凭借加价来换取销量,而且走势还能不断攀升。显然对丰田和经销商来说是一个双赢,只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却有些不公平而已。
对于经销商来说,虽然知道厂商有而已控制价格的行为,但是并没有制止,因为经销商如果不在热销车型上加价,那些比较难卖的冷门车型利润就难以赚取,何乐而不为呢。

除了丰田中国,自2014年中国反垄断部门开罚以来,东风日产、奔驰、奥迪以及长安福特等也因价格垄断吃过罚单,分别处以1.233亿、3.5亿、2.5亿和1.628亿。虽说我国汽车业反垄断处罚已进入一个高峰期,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草案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初稿,2016年3月份征求意见,但至今仍未最终落实,意味着对于我国对于反垄断仍处在未成熟的阶段。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处罚仅限于品牌在江苏一省的违法行为,对丰田公司的影响非常微小。但该案明确地列出了违法行为涉及的地域和车型,限制的折扣比例,事实上是方便消费者主张维权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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