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08月27日报道——
恒大健康集团于8月23日,交出了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一年的财报。公告显示,其上半年会员消费额39.67亿,同比增长124.9%,营业收入26.48亿,同比增长132.1%,毛利润6.11亿,同比增长10.9%。不过,从净利情况来看,恒大上半年亏损19.84亿元,去年同期为盈利2亿元。
可以看出的是,恒大健康产业营收翻倍,布局新能源汽车业务前期并购及研发投入打造新的增长导致暂录得亏损。
对于上半年的亏损,恒大健康表示,主要是由于新能源汽车业务并购支出和研发投入大幅增加。2019年上半年汽车投入140.7亿元,具体明细为购买股权款,包括NEVS、柯尼塞克入股等,花了8.7亿,另外是各大汽车基地土地款的支出等等,预计下半年集团投入总额为60亿,所以全年集团投入应该在200亿的水平。
从今年4月份开始恒大动作频频,先后在天津、广州、郑州和南通投资拿地,四地的拿地总金额约为21亿元。同时,恒大还布局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产业。

不过自恒大开始造车以来,对它的质疑就从未停息。最主要的批评,就是说恒大以造车之名圈地。确实,凭借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开路,恒大拿了很多地,而且拿了很多住宅、商业用地,无疑非常有利于其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展开。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是最主要的资产。一位知名地产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虽然房地产商可以通过正常的招拍挂去获取土地,但是成本很高,竞争激烈。但是,“有产业导入,能够获得较好的拿地机会。”
而恒大投资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地方拿到的土地,基本上都以底价成交,其中不乏好地块。以恒大大本营广州为例,恒大旗下的深涛生活服务公司,在恒大在南沙建汽车工厂的基础上,以底价摘得南沙万顷沙2019NJY-10地块和2019NJY-11地块,总建筑面积达64.2万平方米,折合楼面地价“9字头”。而根据评估的话,两块地的楼面价要在每平方1.3万以上。

而且,这两个地块交通配套前景可期,未来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18号线和22号线(预计2020年底开通),1~1.5小时内可达番禺广场、长隆万博、琶洲、珠江新城等重要商务区。未来该区域的住宅需求量也是更大。
而自恒大造车以来,旗下已经有很多控股、参股新能源汽车子公司。但不一样的是,恒大造车业务旗下都有专事房地产开发的子公司。例如,安徽、广东、贵州三家地方子公司旗下,都有带“生活服务”字样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经营范围中都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内容。另外恒大新能源科技(辽宁)公司旗下5家公司都有房地产开发业务。通过计算,恒大汽车业务板块旗下至少有37家可以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子公司。

对于许家印及恒大年表示的,力争3–5年成为世界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新能源汽车集团之一 ,似乎也很难实现。
在6月29日的时候,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旗下的国能新能源发布了自己的第一款下线实车——国能93车型。不过这也是一款老底被挖得干干净净了的车型。所以,国能93明显相对于恒大真正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来说,是一款上不的台面的产品。而这些东拼西凑的科技也并不能代表恒大的实力,在强大的金元攻势累积的土地换不来造车的功底。钱都像洒水一般扔了出去。

在房地产企业入局汽车产业后,不论是现在还在撒钱的恒大,还是之前已经"凉了"半截的宝能、华夏幸福之流,都无一例外按照房地产"快钱进入快钱收割"的节奏在操盘。但是现在来看,恒大的圈地除了帮助许家印先生转化了金钱其余的什么都没换回。
对于目前的恒大,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在四处不停得买,并且是包含着"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两个核心。而恒大造车的真正产品并没有看到,却只能看到恒大体系在四处抢地。
欢迎订阅微信公众号《汽车行业关注》,第一时间汽车行业内幕消息,一起说说汽车圈子那些事。欢迎爆料!微信号autoWechat
阅读量:0
*以上文章留言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与立场,如果你有更多的见解,欢迎投稿分享

10月26日,奇瑞汽车针对旗下部分品牌车型推出购置税补贴方案。从补贴方案内容来看 ,该方案适用于奇瑞旗下多个品牌车型,其中包括奇瑞、纵横、星途、捷途、iCAR等品牌中符合2026年减征购置税技术要求的

10月27日,智己汽车官宣布,智己LS9将于11月4日预售。据了解,智己LS9定位六座大型SUV,将搭载“恒星”超级增程技术及灵蜥数字底盘3.0,CLTC纯电续航402公里,将于四季度上市。外观方面,

10月27日,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通报了中央组织部有关决定:王俊同志任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资料显示,王俊是四川达县人,于1972年5月出生,毕业于南京理工大


近日,江铃汽车发布公告称,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朱浏俊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