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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09月17日报道——
汽车车架号就跟身份证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但是近日玉环市民刘先生在提车后发现车架号跟自己合同上的号码不一致,找到4S店理论,对方的态度更是让他气愤不已。
今年8月下旬,刘先生在台州玉环之星奔驰4S店预定了一辆奔驰GLB 200时尚型,购车合同上标明该车车架尾号为088781,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到店交付日为9月30日。9月初,用车心切的刘先生催促销售人员希望可以尽快提车。9月11日,4S店通知刘先生到店提车,但是提车第二天,刘先生就发现这辆奔驰GLB的左后窗升降时有严重异响,把车子开到4S店进行检修,在销售人员注册奔驰软件时,发现这辆车的车架尾号为069946,生产日期为8月1日,与购车合同上标明的信息明显不同。
刘先生说“自己平时也看了很多新闻,其中就包括汽车被掉包的,所以在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的时候,还特意让销售人员在合同上写明车架尾号。”“11号提车当天,自己也看了车身油漆、底盘灯常规项都正常,只有在检查车窗的时候发现有异响,但是销售人员表示开两天就好了,出于信任就没细看提车单。在验车、交付、付款上牌过程中,销售人员没向我解释车架号与合同不符的情况。”
在发现自己奔驰与当初预定的不一致后,刘先生提出了退车或者换回合同约定车辆的要求,但是均遭到4S店拒绝,4S店方面承认自己存在“失误”,但是不同意退换。
对于车辆异响,玉环之星4S店的销售经理陈先生表示:“车辆玻璃升降异响,我们正在积极处理中,也会做正常的保修。”
至于车架号不一致,陈经理解释:“客户在提车前,多次要求我们尽早提交。这辆车在交付前,我们都做了全面的检查。在交付时,销售人员告知了交付车辆的配置、车型等信息,合同上也有相关的车架号码。这些对方都已经一一确认,并在合同上签字了。”
对于陈经理的说法,刘先生表示不认可。刘先生表示,“我催归我催,如果车辆要更换,店里一定要提前告知,再由我决定是否更换,但是在我购车全过程中都毫不知情。对于这种欺骗行为、不履行合同条约行为,我很不满意。”最后,刘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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