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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店4S店无视合同坐地起价 车主因在合同备注顺利提车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S.M  评论()  2017-05-21 13:24:26

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5月21日报道——想要购买一辆新车,绝大部分消费者都会选择在4S店买车,除了因为它是中国买车基本途径之外,也是选择相信4S店的服务质量。有些热门的车,加了定金会不但久久不能提车,在提车时还可能需要加钱。

加价提车的原因无非就两个,一是厂家产能不足,而该车型又非常热销,市场上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现象,这种情况4S店即使加价销售也不怕卖不出去。还有一点就是厂家对经销商的管控约束不足,市场上卖多少钱更多的是销售商说了算,虽然厂商也会进行一定的约束,不过经销商自有对策。久而久之加价形成了一种潜规则,有的汽车经销商还会与汽车生产商暗中联合、达成一致,对某种畅销车型实行库存,造成缺货或断货的假象,然后,根据消费者“买涨不买跌”的预期消费心理,对汽车进行加价销售的现象。

最近的一个例子,林先生4月30日在福州梅峰路吉诺福特定了一辆车,并在协议上特别注明“总价110500元,包含综合费、服务费、手续费等等费用”。林先生关于总价的备注很明智,很多购车者都会忽略这个备注从而陷入纠纷,后期被4S店要求增加很多想不到的费用。但是想不到林先生虽然对总价做了备注,但还是遭遇吉诺福特增加费用。

5月12日林先生到吉诺福特交首付款,被销售人员告知,他们的贷款手续费上涨了5个点,5月7日开始执行的,按照上涨的比例计算,林先生需要再多付3000元手续费。而林先生一脸蒙圈,自己买车的价格是打包的,不管你增加或者减少,和自己都没关系,都得4S店负责。

事情协商不下,4S店给林先生两条路:

1、再多交3000元,继续办手续;

2、将5000定金退还,买车协议终止。

林先生也给4S店两条路:

1、一分钱不会多交,按照合同继续履约;

2、按照定金金额双倍赔偿,买车协议终止。

18日下午,林先生到吉诺福特4S店协调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价格现在已经没法卖,不然林先生在他们店购买1500元精品项目,就可以继续办理手续。林先生不同意商家的建议。

福建省消委会维权顾问许歆说,协议是对买卖双方的一种约束,条款也都是要对双方公平对等的。协议已经约定好了价格,商家就不能再增加收费。吉诺福特如果不想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新消法》规定,商家违约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商家要赔偿。换句话说,林先生要求双倍赔偿是合理的,而且如果林先生到其它4S店购买同款同样车辆,购车价格高出违约金,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吉诺福特负责更多损失。吉诺福特工作人员表示,协议中有一条写到,如遇不可抗力可以终止协议,并且4S店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福建省消委会维权顾问许歆说,贷款手续费上涨这是企业行为,不是法定的不可抗力,商家这个理由不成立!

尽管合同写的如此清楚,4S还是一直不肯妥协。事情拖了大半个月,最终4S店方面反馈,他们已经和林先生沟通好,将按照合同继续为林先生办理购车手续,不需要多出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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