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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抢车还可怕!预付40万买奔驰,事后竟然被人冒名将车提走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剑虹  评论()  2018-09-16 19:22:08

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9月16日报道——

自己花钱买车,车没看到竟然还被别人提走了?西安一男子就遇到这样的事。西安市民李先生称,自己花40万元订购的奔驰豪华车,当时店内没有现车只能回家等通知,事后竟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被人冒名提走了。 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内幕”?

据了解,今年8月6日,李先生在西安新丰泰之星奔驰4S店订购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E300L豪华型运动轿车,原本车价为502800元,经一位朋友说认识熟人,走关系提车的价格是472800元。李先生当天就与4S店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

李先生表示,当天就交了40万元的预付款,交钱后4S店销售人员告知店内没有现车,需要过几天才能到车,到车之后接到通知就可以过来提车了。本想着有熟人好办事,而且还有优惠,又有4S店的合同在身,李先生就这样回去等消息了。

在等待期间,4S店迟迟不通知李先生过来提车,20天过去了,李先生很是着急,于是找到4S店说明情况,没想到车早已被提走了。

李先生否定自己将车提走,并说到,销售经理告知车已经销售完成了,4S店并没有得到我本人的同意,我也并没有对任何人进行正式授权。

4S店拿出一份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买卖合同(现货),在买方栏签署有李先生的名字,卖方栏是西安新丰泰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名称,并盖了销售合同专用章。合同还显示,签约时间为8月6日。财物确认一栏,写着李先生POS机刷卡40万元,现金缴纳72800元。

李先生称这并不是自己的签字,是被模仿的。而这份合同也十分诡异,李先生订车合同签约时间是8月6日,是一份期货合同,而4S店交车合同也是8月6日。同一天竟然有两份不同的交易合同?

事后,李先生多次找到4S店解决此事,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说法。

9月15日,西安新丰泰之星奔驰4S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事移交由法律程序来解决,也会配合车主李先生来调查此事。同时,李先生已报警求助。

这套路似乎不那么简单,目前正等待调查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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