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2017年上半年因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情况。从数据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
在缺陷汽车产品方面,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143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476.01万辆。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19次,涉及数量160.23万辆,占2017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3.66%。
缺陷汽车存在问题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
一、气囊和安全带问题召回,共计47次,涉及车辆156.36万辆;
二、发动机问题召回,共计34次,涉及车辆129.68万辆;
三、电气设备问题召回,共计7次,涉及车辆62.01万辆。
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440次,涉及车辆已超过4000万辆,达到4144.98万辆。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看,前三位的依次为:
一、 电子电器产品共计59次,涉及产品118.82万件;二、
二、 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12次,涉及产品118.68万件;
三、和儿童用品共计163次,涉及产品45.61万件。
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次,涵盖11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920万件。
下一步,质检总局将继续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抓紧制定部门规章《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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