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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车广告造假 公然销售“事故”车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余家进  评论()  2016-09-29 16:07:44

最近,北京市民贾先生在人人车平台上买到一辆宝马事故时在网上热出阿妹。贾先生称,人人车向消费者承诺拒绝事故车,而他却买到事故车,这属于欺诈行为。在今年4月份,贾先生在人人车出售这辆车,人人车评估师们都未检测出来该车是事故车,导致舆论一片哗然。甚至有网友表示人人车的宣传只是虚假广告,靠谱的检测事故车能力也只是一个噱头而已。


最近传遍朋友圈的几张“免责声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也给人人车大规模兜售事故车的行为掀起了冰山一角。

据媒体报道,人人车在多个公众场合宣布“彻底杜绝事故车”,同时也一直在背后销售事故车,而且,为了逃避相关责任和法律纠纷,人人车在销售事故车是,诱导甚至强制买家签订“免责声明”

据了解,只要人人车出售一台事故车,就会有一位买家签订了这样一份“不平等条约”。一旦买家签订免责协议并完成过户,车辆再出现问题,人人车便可以轻松免责。被诱导的买家则成为受害者,为人人车不负责的欺诈行为买单。

既然知道是事故车,为何买家还会冒着风险签订免责声明并购买这些车呢?

据了解,在人人车售车过程中,其工作人员一般会采用两种方式诱导买家签订免责声明:

第一,减免服务费,利用消费者图便宜的心理,毕竟,几百上千元的优惠幅度对价格本不高的二手车来说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第二,将车辆存在的严重问题淡化,当买家提出异议时,人人车的销售人员会竭力弱化车辆隐患的严重性,用“完全不妨碍使用”等概念来迷惑买家。

据法律人士指出,人人车这种免责协议实际上是无效协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同时,律师表示,人人车在网站上及对外宣传中均表示平台上不出售事故车,但却多次出现事故车,涉嫌虚假宣传。律师建议,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买家可以向消协等有关部门进行投诉,通过合法渠道捍卫自身权益。

业内专家指出,人人车必须将用户体验放在第一位,诚信经营,否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更在业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使人人车名誉扫地,更给整个二手车行业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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